六部门联合打击 电信诈骗犯限期11月前自首

2016-09-24 09:1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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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23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根据这份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通告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同时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

  动态

  最高检、公安部:

  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记者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与公安部将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据了解,最高检与公安部有关部门对马来西亚遣返涉案犯罪嫌疑人117人的“4·3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山东考生徐玉玉被骗致死案等5起近期发生的重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剖析调研。通过剖析这些案件的特点、规律,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指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下一步,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项行动,一是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二是联合制定电信网络犯罪办案指引,尽早下发指导性意见;三是联合召开7个重点整治地区现场督导会,共同下大力气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蔓延势头。

  延伸

  被骗走的钱能追回来吗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难以及时返还的突出问题,银监会、公安部近日联合出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社会高度关注,各方寄予厚望。

  事实上,不论电信网络诈骗如何花样翻新,诈骗分子要想得手,“资金流”是关键一环。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公安部门和银行加强合作,已在预警、快速冻结、及时返还等三个环节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受害人损失。

  预警:

  大数据提高诈骗拦截率


  截至8月底,3月起试运行、7月正式揭牌的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平台,已通过电话、短信、闪信等方式成功劝阻潜在受害人3.5万余人次,假冒公检法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和案值同比下降47.7%、35.1%。能做到事前精准预防、事中及时劝阻,该平台的一大法宝就是大数据。

  银行利用大数据,事先对账户进行防欺诈风险审核尤为重要。记者了解到,工行、建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开始启用大数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加强警银合作,整合公安部门、金融同业乃至一线员工提供的各类风险客户数据,建立风险黑名单库,一旦侦测到客户向电信诈骗黑名单账户汇款,可立即触发预警,自动实施拦截。

  “警银合作联手打造的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效果明显,只要是黑名单库里的账户,基本都能拦截成功。”工行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处处长马旭东介绍。

  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工行利用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累计拦截电信诈骗汇款10万余笔,为客户避免经济损失14.6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汇款拦截35笔,最大单笔拦截金额381万余元。

  冻结:

  “黄金3分钟”切断资金流


  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于2015年下半年成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信息平台,并与金融机构协作,在平台内成立查控中心,建立完善警银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快速查询、止付、拦截通道,实现案件受理、查询、处置一体化。截至目前,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

  为了跑赢诈骗分子,相关制度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去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经过磨合,涉案资金查询冻结效率进一步提高。

  “以前,由于警方、银行、受害人之间沟通不畅,案件处理流程复杂,冻结涉案资金经常错过最佳时机。”马旭东说,随着国家部署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银行与警方沟通日渐顺畅,特别是通过警银共同开发的查控系统,民警不用跑到银行即可完成冻结操作,由此抓住冻结涉案资金的“黄金3分钟”。

  返还:

  被骗资金将提速返还


  记者采访多地一线办案民警获悉,冻结的涉案资金难以及时返还仍是一大困扰,受害人对此反映强烈。

  这一难题正在破解。《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马旭东说,在上述规定出台前,工行前期已配合公安机关、监管部门返还诈骗资金4笔,共计79.9万元。为达到规定要求的时限,工行正在优化返还业务流程,开发自动化系统,争取一两个月内上线。

  福建省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负责人胡建跃说,这一规定落实到位还需要各地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协作,建立细化、可操作的流程。例如,冻结资金返还是由原路返还还是直接返还给受害者本人,公安机关和银行如何配合,需要出具哪些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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