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适度兼职兼薪 高校教师"当老板"名正言顺

2016-11-10 09: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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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朱艳丽

  一边当大学老师,一边在企业兼职甚至开企业当老板,历来颇有争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自此,高校教师兼职“名正言顺”。记者采访的多位高校教师为政策的松动“叫好”,但同时建议改革高校考评体系。

  



  高校教师:为政策松绑叫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根据上述《意见》,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

  看到这一消息,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宋波为之叫好。“以前一说大学老师在外办企业搞兼职就有很多质疑的声音。我觉得在赚钱的同时只要不影响教学质量就行,这是大学教师能力的体现。”

  驻青某高校一位老师介绍,以往学校里很多老师在外面做兼职,往往说成“合作”。对于“合作”,学校是一般支持的。但一旦领取工资,高校的政策就不一样了,“大家的把握程度不一样”。尽管一些高校规定,科研人员不允许在外兼职,可实际情况是很多高校老师都会在外打工。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这符合了多年来高校教师的期待。”青岛大学大数据技术与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邵峰晶表示,高校教师从事科研活动,通过横向的兼职合作,既有利于前期研究抓住社会需求,也有利于后期的学术成果转化。

  “虽然之前大家也在做,但是得不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撑。”邵峰晶说,自今年5月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以来,大环境变得更加宽松。一些高校放开了限制,允许高校教师可以离岗创业,学校给予停薪留职。“除非成果转化到了非常重要的阶段甚至会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离岗对学校来说比较可惜,相比兼职更好。高校教师会把科研成果及时反馈到教学上,对人才培养、拓宽学生视野作用明显。”

  “理工科很多老师开公司,文科类的开广告公司、干兼职也是很多的。以前学校里没有特别禁止,大家该做还是做。现在可以拿到桌面上来了。”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认为,对于很多专业来说,不仅仅需要“允许兼职”,更应该“要求去做兼职”。尤其是一些实践性强的学科,很多教师所教内容与现实存在脱节。

  地方层面:部分已经先行破冰

  记者注意到,早在1993年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就明确了科技人员(包括高校教师)兼职行为的合法性。

  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明确提出“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地对科技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的态度比较模糊。

  2006年中科院出台的《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若干规定》中,要求承担国家及院重大项目等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得在其他单位兼任业务管理及行政领导职务,确属工作需要兼职者,需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有高校明令禁止老师经商。华东理工大学自2007年就明确规定,教师不允许在校外企业进行实质性兼职,个人也不能作为法定代表人开办公司。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表示,要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

  近年来,在科技创新越来越受重视的时代背景下,政策开始出现松动。

  今年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5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确定了一系列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科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

  而在此前,高校教师兼职兼薪在地方层面已经破冰。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以来,北京、辽宁、湖北、山东都出台政策明确了对科技人员和高教教师兼职兼薪持支持态度。

  比如,去年8月山东省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中提到,高校、科研院所应当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同时要求,高校、科研院所离岗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北京市出台的政策不仅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创办企业,还规定科研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青岛样本:科研教学可以两不误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宋波之所以对政策持支持态度,很大程度上在于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作为青岛科大有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的他,有着“高校教授”和“企业主管”的双重身份。

  “我所在的软件工程专业是一个实践性比较强的应用型学科。像在国外,这种专业评教授得需要有承担大型应用项目的经验。”宋波说,如果只闷在学校里做研究,很难做到给学生传递最新的知识。2012年5月,他带着67人的师生团队,成立了一家立足医疗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服务的公司。

  4年来,依托这个公司,他们在智慧治疗方面成功实现了一些科技成果的转化。例如,现在市中心医院、市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移动查房技术就是宋波的公司研发的。“医护人员通过一个手持移动终端,只要扫描患者腕带上的条码,就能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同时,它还能及时把采集到的患者基础生命体征的信息实时回传给医生,还可以准确配比患者用药。”

  而在课堂上,宋波也会结合公司团队的实战,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他津津乐道的一个例子是,在讲授一门名为“软件需求分析”的课程时,他曾让公司的项目经理把软件工具带到课堂上,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进行数据结构算法的现场操作演示。

  “对学生来说,接触不到实习的项目,这样真实地接触一下,可能比在大学学了两三年的收获都大。”宋波说,自己的公司也是学生的实习基地,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管子一头直接插到大学里头去了,管子另一头插到企业当中去,实现共赢。”

  当然,宋波的从容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接受媒体采访时,青岛科技大学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十几年前,高校教师如果不离职,就无法到企业跟踪自己的项目成果产业化进程,这道身份的“门槛”绊住了很多人的科研积极性。为此,学校设法打破老师们的高校与企业人员身份界限,给人才松绑。有的教师甚至用长达两年的时间在企业开展科研工作,学校也正常发放工资福利,为他们脱产实践“埋单”。这曾经在社会上和高校界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但青科大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学校在人才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付出了很大的成本,实践证明,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青岛科技大学校长马连湘说。

  各方声音:坚持依规适量适度

  采访过程中,青岛科技大学一位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的出台保持了冷静的态度。“这么多年,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探索,但不是鼓励所有的老师都去搞兼职。我们对科研项目的选择是很慎重的,会选择一些契合社会需求、利国利民的项目。”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即使国家层面政策放开,也要坚持“依规适量适度”的原则,而不能搞一哄而上、漫天撒网。

  王天定建议,要想让政策更好地落地,需要将高校教师的兼职业绩列入考评体系。此前,他在西安某高校任职时,曾鼓励那些没有新闻从业经验的年轻老师去媒体工作半年接地气。“但是一些人抱怨不在学校上课的话,就算系里给发津贴,评职称的时候没有半年里工作量,这就卡死了。还有发论文也会受影响。”王天定认为,如果不让现有的考评体系更灵活,政策落地起来有困难。

  另外,驻青某高校一位老师提醒,此前“研究生为导师打工”就已经饱受质疑,今年5月,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在导师张建雨的工厂里做实验时意外身亡,就是其中的一个极端案例。因此,还应该约束条款规范高校教师的兼职行为。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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