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小城市试点镇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4万人,用人单位统一为农民工缴纳“五险”……记者从近日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会议上获悉,自2015年初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来,我市不断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3.2万农民搬进新型社区 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关键。 2016年,我市按照国家户籍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了西海岸和红岛经济区的落户政策,落户人员大幅增长。上半年,西海岸购房落户申请人数是去年同期的70倍。城中村、城边城原有居民市民化加快推进。 2015年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3.6万户,同比增加64%。今年我市计划改造棚户区居民60522户,同比增加67%,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
就地城镇化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累计开工建设集聚类社区438个,涉及621个村庄,开工总面积4883.2万平米;建成社区227个、农民安置房37.5万套,近11.8万户农户、33.2万农民搬进了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良的农村新型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69万人,促进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
14.5万随迁子女城镇入学 试点新型城镇化,还应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全域统筹和城镇化进程,通过政策调控,全市城乡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均可申领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就业创业同城同域同待遇。同时,规范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用人单位统一为农民工缴纳“五险”,我市农民工社保进入与城镇职工“一体化”时代。新出台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更是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险合一”。
我市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财政保障范畴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目前,全市共接收14.5万名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9%。
建立城市规划七线管理机制 我市建立城市规划七线管理机制,出台《青岛市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办法,建立城市生态间隔保护机制,划定市域生态用地保护范围总面积约达到8346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70%。同时,出台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对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生态补偿;制定大沽河、墨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开展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奖惩试点。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36亿元。
此外,今年我市还成为全国唯一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 “双料”试点城市,三年内计划开工建设200多个试点项目,地下综合管廊55公里,今年开工海绵城市项目52个。
特色小镇建设形成青岛经验 “去年,我们按一镇一业,一镇一特色的要求,突出市场导向、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开展了特色小镇建设试点,目前已建成海青 ‘茶园小镇’、张家楼‘油画小镇’,大泽山‘葡萄小镇’等一批特色小城镇,带动了小城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形成了特色小镇建设的青岛经验。 ”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高起点规划建设,我市着力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目前,培育的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姜山镇、即墨市蓝村镇、西海岸泊里镇等5个小城市试点镇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建成区人口平均8.5万人,GDP平均12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平均5.63亿元。
记者 傅春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