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日前,市环保局印发了《2016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自11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我市供暖燃煤锅炉大多已经提前开始运行,市环保局从前日起,提前开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11月10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监测中心站,出动执法监测人员29人次,兵分四路对青岛市后海热电、金田热电、即墨热电等17家重点燃煤企业35台燃煤锅炉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这些企业能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的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从2016年11月15日开始,到2017年4月15日结束,期间我市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和超低排放限值;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化传统行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燃煤污染控制,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因设计缺陷难以稳定达标的老旧燃煤锅炉、建成区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每小时10蒸吨以下分散小燃煤锅炉、茶浴炉,实施强制淘汰或督促其改用清洁能源,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大力推广兰炭等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应临时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在污染源随机抽查中实施特殊监管;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泥行业在冬季进行错峰生产,推动具备条件的重点污染行业开展错峰生产。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采取夜间和节假日执法检查、交叉执法等形式,强化突击检查,同时对一些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差别化监管,督促帮助企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排放,促进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记者 黄飞 通讯员 戴云龙)
市环保执法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5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按日连续处罚力度: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粘土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