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是否达标应有"公平秤"

2016-11-28 09: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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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测温取证已经成为“卡”住供暖退费的一道难关。要过这道难关,必须先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予以突破。按照专业人员的说法,测室温虽需专业检测器具以及多点检测等方法,但也并非多高的技术门槛。

  11月下旬,多个省份已正式供暖。记者盘点多地供暖规定发现,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多个省份明确,供暖季室温标准需达到18℃以上。多地还规定,室温不达标时部分供暖费可退款。但记者发现,各地对于如何检测室温、退费补偿时间的认定等规定不同,部分地方因取暖户测温举证较难、退还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想要退费并不容易。(11月27日《新京报》)

  寒冬骤临,取暖无疑是重中之重。交足了供暖费的人们,与供热公司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理应享受到达标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室温不达标退部分取暖费”,既是对民众权益的合理保障,也是合同的应有之义。然而遗憾的是,规定归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发现即便自家室温未达18℃,想要退费也困难重重。

  退费难,究竟难在哪里?最突出一点就是缺乏室温不达标的“证据”。众所周知,室温有一个变化过程,什么时候低于18℃,最清楚的显然是用户自己。然而,按照很多地方的规定,自测温度不能作为证据,而是需向供热单位反映,后者在一定时间内提供测温服务。但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比如,2014年青岛市北区一位法官在总结供暖纠纷时曾说:“有用户反映在要求供热部门测温时,供热部门不能及时进行测量,即使测温也不是在用户认为最冷的时候,而是多选择在天气较暖或是白天中午时分。”这样的上门测温,又如何让用户信服?

  按照规定,用户还可以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测温。可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定价较高,一个房间动辄数百元。用户担心,假如供暖退费的钱还不如请第三方检测的花费多,那岂非自讨苦吃?于是,用户进退维谷,即便挨冻之后诉诸法律,也多因没有证据支持而败诉。

  很显然,测温取证已经成为“卡”住供暖退费的一道难关。要过这道难关,必须先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予以突破。按照专业人员的说法,测室温虽需专业检测器具以及多点检测等方法,但也并非多高的技术门槛。假如有了检测器具“普及版”,然后参照市场“公平秤”模式,在社区设置“公平检测器”,再培养一批兼职检测员,便能解决问题。如此,供热公司能节省人力,民众测温可以更及时、更公平,而“室温不达标退部分取暖费”也会从纸面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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