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崂山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实效。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崂山风景区旅游沿线市容环境,崂山城管联合多部门对多处位于海边的存在多年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海岸带风貌得到恢复,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现场拆除3500余平方米海边违建 11月28日上午,伴随着大型挖掘机的轰鸣声,崂山城管沙子口中队对位于崂山路翡翠馨园小区南侧海边的多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3500余平方米。
据了解,崂山路翡翠馨园小区南侧海边区域存在的违法建筑是近十几年来逐步形成的,属于存量违法建筑,面积达3500余平方米。主要是彩钢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彩钢瓦屋顶,其中有4家饭店、1家海上养殖看护房和1家住户。执法人员介绍,房屋建在海边堤坝下面,紧邻大海,遇到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事故,存在较大全隐患。同时,饭店经营及住户生活产生的垃圾污水直接排入大海,也给海岸带风貌及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崂山风景区旅游沿线市容环境,切实加强海岸带风貌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崂山城管联合海洋、环保及沙子口街道等部门,对此处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10月份,联合向违法建筑业主下发了《关于对崂山路翡翠馨园南侧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执法人员逐户登门,积极做思想工作,边普法边动员自拆。“刚开始,业主们都有抵触情绪,饭店经营多年了,生意也不错,突然就得拆了,肯定都是不愿意搬离的。我们只能隔三差五上门做工作,时间长了,他们逐渐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也看到了我们的诚意,就慢慢想通了。这对我们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很大帮助。”执法人员说,经过一个多月的说服动员,业主们最终答应配合拆除工作,并主动将物品进行了搬离。
经验区、街道、社区联动防控机制 近年来,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前提,以切实消除存量违法建设为目标,开拓思路,创新措施,扎实开展治理工作。 2014年以来,拆除违法建筑72.5万平方米,拆除数量、面积全市最高,全区小产权房实现“零增长”;新增违法建筑发生率年均降低11.2%,存量拆除面积年均增加31.6%,新增和存量的一降一升,有力凸显了治理工作成效。一是创新治理制度。研究制定 《崂山区违法建筑区、街道、社区联动防控网格化监管机制》《崂山区完善违法建筑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市违法建筑治理领域做到五个“率先”:率先创建防控网格化监管机制,率先创建区、街道、社区联动防控机制,率先实施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率先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机制,率先施行新增违法建筑有奖举报制度,以制度抓治理、提水平、促长效。二是坚决遏制新增。施行新增违法建筑“日报告”制度,做到每日有动态、日日有进展,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上报、拆除;保持高压治理态势,采取“挖地基”、“不过夜”等方式,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发挥督办“推进器”和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快处置、快治理、快解决。三是攻坚治理难点。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对硬骨头、老大难问题,不等、不靠、不推,坚决采取硬态度、硬措施、硬手段,攻坚克难,扫清障碍,近年来累计拆除影响重大项目建设房屋61000余平方米,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治理,崂山区城市空间环境更加优美,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辖区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尤其是崂山风景区品质升级,得到了广大市民游客的一致好评,同时治违工作也为全区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以及构筑全国旅游示范区等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崂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城中村”、沿海一线、风景区等区域内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违法建设,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急需整治。同时,受经济利益驱使、住房需求紧张、法治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新增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尤其是近期新增违法建设呈现出建筑体量大、建筑材料特殊、建设程序简易、建设位置隐蔽等新特点,为治违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
治理重点治理十类违法建筑 为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崂山区研究制定了《崂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凝聚全区之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治理违法建设的“人民战争”,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治理违法建设的浓厚氛围,以最大力度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坚决做到违法建设必治,坚决做到持续发力、一抓到底,使治违成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群众的检验。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完成全区70%以上治理任务;2019年5月底,全面完成既定治理任务目标。通过治理,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辖区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治理范围是崂山区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 (简称违法建设)。治理重点是“城中村”和人员居住密集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使用苯板类、聚酯类等可燃、有毒建筑材料的违法建设;占压燃气、供热、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和高压线下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沿海一线、主干道两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法建设;影响崂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居民楼院内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违法建设;填堵、蓬盖河道或泄洪通道的违法建设;妨碍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和信访问题涉法涉诉的违法建设;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分工明确各自责任全区联动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区治违办)负责对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牵头组织全区重大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工作。对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各街道办事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科学制定方案,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及时拆除新增违法建设。各社区严格执行属地监管和源头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上报新增违法建设。各街道、社区做好违法建设拆除腾空后集体土地的监管、看护工作,加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再生。
加强治违督办力度,研究制定专门考核办法,并与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有效衔接,强化考核激励和约束作用;研究出台《崂山区违法建设问责办法》,通过刚性执纪,为治理行动全力保驾护航。同时,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签订治理违法建设承诺书,填写个人违法建设申报表,带头拆违治违,形成治违清正风气,对违背承诺、虚假申报的人员一律严肃问责。探索违法建设行为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将违法建设人员列入诚信“黑名单”,制约其社会经济活动。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