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振华路49处房屋列入棚改范围 将征收签约

2016-12-29 09: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告别生活了几十年的老楼,居民们既不舍又对新生活充满期待。12月28日,记者从李沧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李沧区振华路68号楼、70号楼的49处房屋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已于近日启动集中签约。

  按照补偿办法,补偿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偿,不足25㎡的按照25㎡补偿,还增加10㎡的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45㎡的,按照45㎡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对在期限内搬迁腾房的被征收人,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1万元的速迁奖励,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每户12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高明良]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李沧 棚改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