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高兴地向记者展示她的满分数学试卷。
聪聪已经是市妇儿医院的老病号,爷爷、奶奶每天在这里照顾他。
文/图 半岛记者 徐军
相比备受关注的留守儿童等群体,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隐匿的、并不被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的群体。“他们未曾犯罪,却要承受父辈犯罪所带来的的压力和痛苦;他们无法选择家庭,但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在一份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报告中,这样形容这些孩子们的境遇。离开父母的他们生活有怎样的遭遇?他们面临着哪些为人所不知的困苦?他们的家庭又是怎样的?在新年来临前,本报记者在近两周内,采访了多个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了解这些孩子的生存现状。
特殊的群体 12月14日,青岛最低气温-3℃,是今年入冬以来最寒冷的一天。早上6点,家住城阳区河套街道的李义道早早起来,在村口坐上901路公交车到城阳区政府站,转乘502路公交车。大约三小时后,他到达了目的地——位于市南区山东路上的帝威国际大厦,这是青岛市红十字会所在地。
和三个月前来这里的目的一样,57岁的李义道是来青岛市红十字会小草基金(下简称“小草基金”),给7岁的孙女苗苗领取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救助金。他的独子因盗窃、抢劫罪,在6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拿到一张1500元钱的支票,李义道歪歪斜斜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李义道一样,当天来给孩子领救助金的有十多人,他们中大多数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友,孩子们每月的救助金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每季度领取一次。这些接受救助的孩子最小的不到3岁,最大的接近16岁。在这个公益组织成立的4年里,已经完成救助的孩子有17名,正在救助16名孩子,总支出有60多万元。特殊的是,除其中一两位孩子外,其他约30名接受救助的孩子是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在监狱中服刑,导致孩子的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小草基金是国内首个专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公益组织,目前正在救助的16名孩子中,15名孩子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服刑。这些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被小草基金的工作人员称为“失依儿童”。
全国有多少因父母服刑而失依的未成年孩子?一个引用较为广泛的数字是2005年司法部的调查结果:截至2005年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在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这是迄今为止可查的来源于权威机构的数据。
目前在青岛又有多少因父母服刑而失依的儿童?记者咨询了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均未获得具体数字。小草基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该公益组织成立之初,司法部门曾提供过一个数据,“发现青岛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有1000多名,其中近百名生活极度困难”。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相比留守儿童、孤儿等广为人知的特殊群体,父母双方或一方服刑而造成的“失依儿童”的权威数据和相关报道并不多,而且他们的生活状态也少有人知晓。
父辈的罪过 回忆起儿子入狱前后的几年经历,李义道有很多的懊悔、愤恨和无奈。在他心里,所有的事情源于一场车祸和自己对儿子的教育不够。
李义道回忆,儿子21岁时骑摩托车在一个路口被一辆左转的三轮车撞倒,三轮车的玻璃扎进儿子的脖子,胳膊也严重受伤。李义道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对方没打转向灯”,他认为事故责任方应是对方而不是儿子,但考虑到起诉费用和对方赔偿能力有限,即使他胜诉也难以拿回赔偿,他们并没有起诉。在儿子住院十几天后才捡回一条命,车祸赔偿之事也就不了了之,包括医药费在内,对方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赔偿。
出院后儿子右臂半瘫痪,意志大大消沉,李义道早出晚归走街串巷卖煤,对儿子关注很少。他不清楚何时起,儿子和村里的几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混在一起,“他们拆变压器,变卖其中的铜,后来有一次抢劫。”李义道说,在儿子参与了一次抢劫加油站后,同伙被警察抓住。李义道劝儿子自首,但儿子选择了躲逃。躲逃的三年里,李义道的儿子和一位菏泽来青务工的女孩相识,成了男女朋友并未婚先育。躲逃的第三年,李义道的儿子被绳之以法,此时女朋友才知道他有罪在身,一怒之下自己返回娘家,而当时他们的女儿苗苗才1岁多点。
记者梳理接受救助孩子的信息了解到,和苗苗类似,这些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罪名包括抢劫、盗窃、吸食或贩卖毒品等,甚至还有的是家庭争吵中,丈夫失手杀害了妻子。而且很多孩子的父母是在其中一方服刑后,另一方选择离婚出走;或者像李义道的家庭一样,本来双方就没有结婚,而事后选择离开;也有的孩子原本就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其父(母)服刑后则失去了依靠。像苗苗一样,父母双方均不在身边,这些还处于儿童期甚至幼儿期的孩子们,不得不跟随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而爷爷、奶奶无能为力或者已经过世的孩子们,则只能再投奔到其他亲戚家中,甚至有的孩子由父母的朋友代为抚养。
现在正在接受青岛红十字小草基金救助的15个孩子,在沦为“失依儿童”时,多数还处于幼儿期,他们的父母罪行严重的刑期长达十几二十年,甚至是无期徒刑。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监狱的刑期,也成了孩子和家庭的另一种“刑期”。
破碎的家庭 年富力壮的父母入狱服刑,常常让整个家庭变得破碎不堪。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家庭和生活情况方面的数据资料,记者未能从相关部门获悉。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民建山东省委妇委会、青岛市妇联、青岛大学三方联合组成课题组,采用抽样问卷调查形式,对青岛某监狱412名服刑人员进行家庭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服刑人员中30%的家庭是离异的,“在离异的犯人中,有75%的家庭是在他们入狱后解体的,并且,配偶再婚和弃家而去的比例高达53%,未成年的孩子由父母、朋友抚养成的占46%,无人监护的占7%。”
李义道告诉记者,苗苗妈妈每年回来看望苗苗的次数寥寥无几,苗苗对妈妈的感情也明显淡薄。记者调查采访中发现,苗苗的遭遇并非个例,甚至还有比她生存状况更让人担忧的孩子。
家住市北区的凯凯,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父母就因罪被判入狱,凯凯由70多岁的奶奶和50多岁的大伯来照顾,6年后母亲出狱时,凯凯已经要读初中了。住在姑姑家的琛琛,在不到1岁时父母离异,不满2岁时父亲就因为贩毒而入狱,爷爷在琛琛的爸爸入狱第二年去世,奶奶已经年近八旬,琛琛从小在姑姑家长大,姑姑、姑父对他非常疼爱,琛琛的妈妈并不抚养他,但差不多每周能来看他一次。家住市北的蓓蓓就没有这么幸运,在父亲入狱、母亲出走后,由60多岁的姑姑收养。
对于这些处于困境中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无论是已经离婚还是离家出走组建了新的家庭,还是杳无音信,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都明显减少甚至缺失;孩子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照顾的,则又因爷爷奶奶年龄渐老,种种疾病缠身而生活困苦;而对于另一方没有离婚也没有离家出走的,一个人既要照看孩子也要设法赚钱养家,生活也是倍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