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因车祸遇难小学生的父母将违停车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这是规则意识的觉醒。而不管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对那些习惯乱停车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提醒:一旦出了事故——与你乱停车有关,你就有可能“摊上大事”。 文/马涤明
2016年5月16日,上海小学生小萌放学后坐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经过的公交车碾轧身亡。10月8日,浦东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保姆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均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刑事判决之外,小萌父母对公交司机、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了1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1月6日《新闻晚报》) 因违法停车,被交通事故受害方索赔,按理说天经地义,但这样的案例现实中并不多见。这大概与国人的某些思维方式有关,比如,认为违法停车的主观恶意不大,或对违停影响安全的问题无意识。这次事故中,交警部门对六辆违停车主也只是就违停进行处罚,而没有“计算”违停车辆对事故的责任。
发生事故和其他问题后,受害人、执法部门多是就事论事,只针对直接肇事者说话,而不习惯全面地分析酿成事故的影响因素,还与我们的规则意识有关。而在法律意识浓厚的美国,几乎任何一个“加害因素”都能被考虑到。比如,被我们“司空见惯”的堵占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现象,在美国很少见到,因为一旦出问题,占道成本非常昂贵。上世纪70年代,美国曾发生过一起因高速应急车道被堵而延误救援事件,死者女儿怒而将堵占车道的车主全都告上法庭并胜诉,结果是,占道车主被判赔的金额是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数倍。
近年来,堵占高速应急车道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延误救援而导致被救援者死亡的情况也有发生,比如2015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浙江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厢式小货车司机受伤被困在车内,但救援部门因应急车道被堵而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待交警疏导后,打开“生命通道”时,小货车司机已经死亡。但堵道车主也只是受到罚款、扣分的处罚,交警部门和死者家属都没有追究堵道车主延误救援的责任。从某种角度来看,这其实也是对违法占道的纵容。
上海因车祸遇难小学生的父母将违停车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这是规则意识的觉醒。而不管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对那些习惯乱停车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提醒:不出事,违停可能就是轻微交通违法,可一旦出了事故——与你乱停车有关,你就有可能“摊上大事”。
以这次夺走小学生生命的车祸来说,假如不是那六辆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载着孩子的电动车就可能不会走机动车道,也就不会出事。所以说,违停车主的责任也应追究。规则的问题上,大家都来较较真,是好事不是坏事。只有较真的人多了,规则才能被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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