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更好接受监督推进科学决策;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有效保障人民健康福祉。
会议指出,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汇聚众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去年国务院各部门共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873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862件,分别占总数的91.5%和90.9%,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吸纳了3000余条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政府各方面工作。今年各部门要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从今年起,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治欠力度不断加大。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反复抓、抓到底,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二是落实欠薪发生地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属地责任和人社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问责。三是各级人社部门要畅通网站、热线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并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让农民工投诉“有门”。四是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五是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加快构建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
会议通过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确定: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大对校园、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等源头治理,重拳整治违法添加等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让广大群众饮食用药无安全之忧。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欠薪“顽疾”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欠薪问题,是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增加农民工打工收入、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治欠力度不断加大。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通过各种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15日至今年1月15日,各地已为76。65万农民工追讨欠薪92。04亿元。然而,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依然是发生欠薪的重灾区。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实体经济困难状况尚未根本好转,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还很突出,不仅增加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风险,而且导致其他行业的欠薪问题明显增多。
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落实欠薪发生地省级政府负总责、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措施。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等专家认为,这样的措施比较“对症下药”。据人社部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国查处的欠薪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和金额属于工程建设领域。而施工单位出现的拖欠工资问题,多数是经济承包纠纷与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很长的债务链,增加了解决欠薪的困难。
专家建议,除了上述措施,还应加快欠薪相关立法。针对当前欠薪法律责任偏低的问题,应尽快出台《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资支付保障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加大对企业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应适时启动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使其有权查询欠薪企业账户等资产,必要时可予以冻结,增强行政执法强制力。
此外,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强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本”之策,是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资。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部法律实施已超过20年,但在建设工程等领域,每月只发生活费,按工程进度或是年底算总账仍然是“潜规则”。据新华社
为村霸充当“保护伞”,快捕快诉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检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涉农扶贫资金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强调,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最高检强调,要通过对扶贫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程序以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信息开展精细化分析,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据悉,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1892件,同比上升102。8%。
[编辑: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