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徐杰 李晓哲 报道
本报3月12日讯 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被写进我国最高法工作报告,加重刑罚根治假货或由此开端。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引发全国人大代表、委员热议打假。
治理假货已是本届两会期间热点议题,舆论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导致制假公开化产业化的问题,企业界普遍提出应加重刑罚以根治假货。在3月10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马云“像抓酒驾那样打假”的呼吁,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企业信用系统是让假货不断逐渐减少的方法。张茅强调要对制售假加大惩戒力度,不能“纸上谈兵”。
法学界也持续展开改善假货治理方法的讨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认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等问题。要根治假货问题,就必须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加重刑罚。专家呼吁:假货生产销售同样日益泛滥,在某些地方甚至公开化产业化,严重损害民生、危害市场,并影响中国创新型社会的建设。在假货治理上,应借鉴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的严格执法和加重刑罚方式。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