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表彰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10人荣获殊荣

2017-03-15 17:0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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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15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厅召开。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现场



  青岛市工商局局长孙海生在会上回顾和总结了三十年来消保委组织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谋划和展望了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前景。30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在广大消费者的热情参与下,全市消保委组织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青岛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不懈努力,并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

  一是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投诉纠纷。30年来,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坚持“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妥善处理每一起消费者投诉,共办结各类消费纠纷27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在全市建立构建起以“一会两站”为主体的社会监督组织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基层消保委分会157个,消保委投诉站和“12315”投诉举报联络站6873个,形成了遍布全市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同时,探索实行品牌汽车、机票等疑难投诉案件公开调解机制;联合司法部门成立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延伸服务窗口;与仲裁部门联合建立“青岛市消费争议仲裁调解中心”及区(市)办事处,实现社会调解与仲裁的无缝对接,简化消费维权程序;与法院建立了以“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和“司法确认”制度为载体的调诉对接机制,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及公正性、权威性。

  二是聚焦百姓关切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商品服务监督,有效地规范了重点消费领域的行业秩序。30年来,全市消保委组织从消费热点、维权难点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先后对60余类近2000件商品和服务进行了比较试验。从消费者关心的安全问题入手,通过科学的检测对比,推动商品与服务标准的建立和完善,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资讯。从破除行业潜规则入手,自2003年开始连续十余年对电信、房地产、旅游、汽车、金融、保险、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公开点评,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促进特殊行业自觉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不同时期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从最初的食品、服装鞋帽到汽车、保险、养老、旅游等新兴领域,深入开展消费调查,提出行业自律意见,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是大力强化“3.15”品牌宣传,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有效地营造了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30年来,全市消保委组织立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重要品牌,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宣传教育体系。每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大型户外消费宣传活动,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指导全市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自2002年起,连续十多年举办“3.15”电视专题晚会,公布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恶意侵权行为,揭露行业黑幕,受到全市上下的关注和好评。开展“3.15”五进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军营和企业进行消费教育指导,先后组织开展了“绿色消费世纪行”、“惠农下乡行”、“消费知识、食品安全社区行”等1100多次宣传咨询活动,编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万份,宣传维权法规、普及科学消费知识。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时令性、节庆性、地域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2000余条次。

  四是积极拓宽维权视野,主动开展对外交流,有效地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水平。30年来,青岛市消保委承办了首届“中国3•15论坛”,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各市普遍建立了消费维权联盟,推动构建了全省消费维权协作体系,与全国22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异地维权共建。在全国率先与香港、澳门建立了消费维权合作联动机制,与台湾的消费者组织实现互访交流;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签署了《中德消费者保护与产品安全青岛合作执行协议》,多次邀请德国专家来青就消费者咨询、商品比较试验及网络购物等领域的消费者保护问题开展交流。五是认真把握消费趋向,深入研究市场规则,有效地推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立标的法治进程。30年来,青岛市消保委组织针对家电失火、啤酒瓶爆炸、航空机票陷阱等消费纠纷,举一反三,组织研究,促使相关行业、企业制定更高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全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等30多个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格式合同等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积极参与水、电、气、交通、旅游景点门票等事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价格听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使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公共服务价格等充分体现消费者的意愿,保障了消费者应有的权益,使消费维权工作逐步从浅层次的排忧解难向更高的法治层面、更深的消费领域和更广的辐射群体迈进。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居民消费新变化和消费者新期待的视角下,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将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一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维权队伍建设。

  

10人荣获“青岛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会议还表彰了“青岛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授予刘克玉、刘洪利、李广川、汪旭明、杨坤、张超、柳孔浪、姜东、姬玉稳、黄耸10名同志“青岛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向消费者赠发了《信念永恒——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十年历程》图书。会后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开展了“纪念青岛市消保委成立30周年图片巡回展”首展活动,图片展记录了青岛市消保委系统成立30年来的历史发展和工作成果,集中展示了三十年来具有时代意义的消费维权图片资料。

  通讯员 门刚  文 王君莉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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