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助公积金还贷将扩至多家银行

2017-03-27 09: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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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6日讯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做客《行风在线》节目时透露,自助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合作银行的范围有望扩大,包括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内的六家银行已经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意向。除此之外,李雪燕主任还强调,公积金贷款在认定时和房屋的套数没有关系,而和贷款的次数有关系。

  据了解,岛城从2017年1月20日开始,在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商贷的市民及其配偶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还款。不过这一政策有限制条件,“仅限于建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如今,自主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范围将扩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透露,为了回应市民的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同10家银行进行了接洽。截至目前,已经有6家明确回复表示“愿意合作”,这其中包括: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光大银行。

  记者了解到,要申请这个业务,还需满足4项办理条件。包括申请人要:持有正常状态的公积金联名卡;住房贷款已经至少偿还一期;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同意授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等。

  3月16日,岛城出台的新楼市政策,针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提到“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此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除了提高了新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其中还提到“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究竟市民公积金贷款依据房屋套数还是贷款次数?

  李雪燕介绍,公积金贷款在认定时和房屋的套数没有关系,而和贷款的次数有关系。并解释,不管市民有几套住房,也不管是新政发布之前还是之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从来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过一次之后已经结清两年的,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住房。

  李雪燕还表示,新政以3月15日为分界点,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的,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可在4月14日之前按照旧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对在3月15日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在4月14号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首付款比例,4月15日起统一按新政执行。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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