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清江
仅仅只是用了“蚂蚁花呗”,你的户籍信息、社保参保状态、公积金缴费情况、通话记录等个人数据都可能被收集。6月30日,“蚂蚁花呗”宣布改名为“花呗”,并更新了用户服务合同。新合同规定,用户同意并授权花呗收集上述用户信息,此举引起了网友热议,有人称“吓得赶紧关闭了花呗”。(7月6日《南方都市报》) 花呗是阿里旗下蚂蚁金服推出的消费信贷产品。申请开通后,用户将获得500~50000元不等的消费额度,并在消费时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购物体验。花呗在服务合同中,要求用户授权收集有关个人信息,用以判断个人金融消费的履信能力,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其出发点无可厚非。而且,以前很多平台都采用笼统的用户授权协议,而此次花呗是在合同中“明示”,至少比偷偷摸摸搜集信息好。
不过也要看到,花呗尚属于小额的信贷服务,其收集信息范围远超出了风控信用评价的需要。就连银行对个人的金融信贷服务,也不需要用户提供如此多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但可以用以评价个人信用,还能用于了解个人家庭、财产、消费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若为企业所掌握,难逃瓜田李下之嫌,而掌握的用户个人的信息越多、内容越具体,泄漏的危害也会越大,这不是单纯企业内控所能解决的。
人们还记得,在此前所爆出的“校园贷”乱象中,就涉及信息被过度采集之后,一旦泄露就会给用户带来巨大风险。用户最担心的就是个人信息被泄露、丢失、篡改、用于不良商业用途等。事实上,按照“花呗”合同要求,假如用户违反与服务商约定,若与用户的亲戚朋友、联系人等关联方未能协商解决,服务商可能会自行或通过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与用户联系,这更让人心生忐忑。即便用户相信大公司会遵纪守法,却也担心催债公司获取个人信息后不会依法使用信息甚至泄露信息。
本次事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保证信用信息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信用采集与评价,不能要求公民过度让渡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权利,甚至变成“透明人”。消弭此类争议,首先需要完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方面的法律法规,廓清权利边界。另外,相关行政处罚的法规也要赶紧出台,以约束相关企业,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更为关键的是,信用信息采集不宜过度放权给金融服务企业,只应由非营利性的第三方机构行使。如果金融企业自采自评自用,既当运动员,也当裁判员,超越了自身权限。同时,各金融企业都自定规则,自赋信息收集权力,也会丧失信用约束规则的公平性。
金融企业不能过度采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使其沦为“透明人”。消弭此类争议,需要完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方面的法律法规,廓清权利边界。另外,相关行政处罚的法规也要赶紧出台,以约束相关企业,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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