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夙伟
7月4日,河南新密市汽车客运东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路公交车司机与12路公交车司机在行驶途中发生口角,2路车直接对着12路车的屁股撞去,两辆车的前、后玻璃粉碎,乘客吓得纷纷跳窗而逃。(7月6日人民网) “路怒”很可怕,公交车司机得了更可怕。新闻中的涉事公交车司机,最终酿成严重事故,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对此必须依法严惩,不容宽贷。
现在天气炎热,容易上火,公交司机长期开车,有时心绪烦闷可以理解,但是遵守交通法规,敬畏生命,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确保服务质量、保证运行安全的底线。如果动辄“路怒”,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会危及乘客安全,后果严重。让乘客没有安全感的公交司机,首先就是不合格的。对于公交车违规,包括“路怒症”,应该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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