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系列访谈 青岛将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

2017-07-19 16:4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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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19日消息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市作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这部法律的颁布将对青岛中医药事业带来怎样的变化?对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青岛市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赵国磊。

  立法是中医药发展的里程碑

  记者:《中医药法》是我国首部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有什么深远意义和影响?

  赵国磊: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特色和优势发挥不够充分;现行医师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萎缩明显;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比较单一,人才匮乏;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发扬面临不少困难,立法势在必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中医药界也一直呼吁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的中医药法,几乎每年两会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制定或加快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在多方努力和社会关注下,2008年《中医药法》列入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8月、12月进行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的通过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了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诊所和中药等管理制度,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长足发展。可以说,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加大对中医药扶持力度

  记者:《中医药法》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中医药扶持力度,青岛的中医药工作有哪些扶持政策和创新举措?


  赵国磊:《中医药法》对如何加大扶持力度提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作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我们应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在扶持政策上加码突破,奋力开创青岛中医药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健康青岛、卫生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近年来,青岛建立了由分管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青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整合中,成立了正局级规格的青岛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部配备了专(兼)职中医管理干部。市政府投入4.5亿元实施了旨在扩大中医药事业发展空间、建筑面积达6.2万平米的国医堂建设项目(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扩建项目),使青岛市中医医院(海慈医疗集团)规模居半岛地区中医医院首位。

  市委市政府特别重视中医药工作。近年来,青岛以深化医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积极落实中医药政策,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率先开展“养生保健进万家”行动,率先实行门诊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并按单病种(日间病房)管理,率先实施中医专家存案制度,率先实行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率先开展“送汤药上门”服务,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膏丹丸散”中药加工服务,大幅调整了327个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目前,青岛共有中医医院26所、国医馆100个;其中,三甲中医医院3所(居计划单列市第一名)、二甲中医医院5所。中医类别执业医师3421人,中医床位共计6650张,万人口中医床位7.39张(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4%、全省平均水平37%)。有1个中医院士工作站、8个国医大师工作站,9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6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市级重点学科、26个国医示范门诊。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及85.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了中医药服务“广覆盖”。

  全面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记者:青岛如何利用《中医药法》出台的有利时机,在发展青岛中医药事业上将有哪些工作任务和举措?


  赵国磊:2016年,青岛被确定为11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也是其中唯一一个副省级城市。为此,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通过了《青岛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青岛中医药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协调机制,构建政府引领统筹、卫生计生部门与其他部门联袂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1+2+X”模式,全面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预期用5年时间,使全市100%的基层医疗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做到“区(市)有中医院、镇(街道)有国医馆、村有中医人”,居民对中医药知识知晓率提升10%;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成为推动青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把青岛建成国际中医健康旅游度假中心,确保青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居国内领先水平。

  在创新改革中医药政策和服务模式方面,一是落实在全民医保体系中鼓励提供和接受中医药服务的具体政策。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制定具体措施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合理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二是加大对中医药的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市财政用于中医事业发展的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三是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实施全域统筹、服务规范的“送汤药上门”服务,解决患者接受中医药服务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支付平台,允许中医上门提供传统诊疗服务,实现线上需求链接线下服务。

  在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方面,一是创新实施“中医药+旅游”发展战略。打造中医药旅游产品,遴选打造一批中医药养生旅游点(线),推出一批中医药文化特色小镇(街区),使中医养生保健成为医疗旅游、养生旅游、休闲旅游和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实施“中医药+养老”发展战略。建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引导疗养院开展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疗养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横向联合,启动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打造全市中西医结合老年病防治中心和健康服务业示范基地。三是创新实施“中医药+海洋”发展战略。加强海洋药用资源养殖和海洋药物科普平台建设。成立海洋药用资源普查研究室,摸清全市海洋药物的基本情况。依托中国海洋大学,设立完善海洋医药相关专业,培养一批海洋医药专业人才。四是创新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引入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理念,建立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在海军青岛第一疗养院等建立1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五是创新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提供非医疗性质的养生保健部门(区域)—养生馆,鼓励社会性养生保健机构参与项目建设,纳入技术指导与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中医药专家对养生馆提供技术支持。六是鼓励中药的规范化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引导鼓励农户种植青岛地道药材,提升种植农户在药材种植和采集方面的业务能力。

  在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方面,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整合中医药资源,完善青岛市中医药发展集团内部运行长效机制。新建恢复胶州市中医医院,改善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为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二是提升中医药研究水平。推进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快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生院、技术转让中心、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步伐。三是加强传承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国内知名中医专家等一批高端中医药人才,建立一批院士、国医大师、名中医工作室,并配备学术传人。四是锻造知名学术品牌,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开展中医药技能大赛、寻找“传统医学达人”,举办全市中医药学术交流大会,将“名师论坛”打造成青岛知名“学术品牌”。

  我们预计,到2020年要使青岛中医药服务的总体水平居于国内先进行列,在部分学科、专科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使青岛人民享有更优质、更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法》惠泽百姓健康

  记者:《中医药法》除了为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外,随着法律的正式实施,能够给群众健康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赵国磊:《中医药法》是国家法律,它看似与百姓遥远,实则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一是中医药“治未病”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持续开展健康青岛建设,推进“养生保健(治未病)进万家”活动,近期青岛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二届“三伏养生节”暨《中医药法》大宣讲活动,全市的188个“治未病”中心(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养生保健基地、养生保健指导门诊所在单位和100个国医馆同时进行为期1个月的养生保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青岛常住居民可就近到活动单位免费接受养生保健(治未病)义诊咨询指导服务。二是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放宽机构准入。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这样,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就会更加完善,群众就近就能看上中医。三是随着中医药医保优惠扶持政策的加强,中医药的就诊报销范围和比例将更加优惠,让群众看得上中医、看得起中医、看得好中医。四是中医人才将层出不穷,后继有人。调整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承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协同发展,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将涌现出一大批扎根基层、贴近百姓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五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出台五个配套文件,完善行业规范,促使中医药工作者依法从业,制止中医健康谣言和伪中医养生信息,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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