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密集出台租房新政 未来租房会更方便吗?

2017-08-04 08:58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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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还是租房,这既是一个经济学命题,又是一个社会学命题,更是一个生活命题,千千万万个家庭正在加入解题的行列。到底是一次性花笔大钱买下一套自己的房子,还是每月花小钱过着租房的生活,每个人的理解与想法是不同的。

  可有些现实不得不正视。比如满心欢喜地去看房,结果被中介忽悠租其他住房;遇到奇葩的房东,借各种理由随意涨价;想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才发现手续繁、到账晚、限制多……正是这一只只拦路虎,让租房成了一件令人不胜烦恼的事。相比房屋买卖,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较为滞后。尤其是承租人,往往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一些人“宁可买房,也不租房”的想法。

  从治理层面来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早已被定义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无论是今年5月住建部公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是近日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既是为了给老百姓租房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同时也在客观上为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期。购租并举,既是政策导向,也是市场方向。

  任何一种消费选择,要想成为一种被普遍认同的生活方式,乃至社会文化,离不开良好制度设计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及时跟进。以租房为例,在通过完善土地、金融、运营等政策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同时,采用什么优惠政策和激励手段,带动个人出租住房、租房消费两头旺?对租房者的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这些后续问题,是今后推进改革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也恰恰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各地密集出台租房新政未来租房会更方便么?  

  近日,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山东 鼓励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7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共分五部分14条。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房地产市场产生异常波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地政府进行问责。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通知》中明确提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多地加快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1.广州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出多项措施,积极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和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发展。其中提到,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还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等。

  2.无锡

  7月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3.郑州

  郑州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另外,扬州也明确,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

  4.武汉

  日前,武汉市相关部门发布消息:《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进入修改、完善和审议环节,将于近期公布。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根据企业运营规模、资金实力、运营能力、信用等因素,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争取于2017年底之前实现住房租赁项目落地,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5.济南

  济南在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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