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正式获批,成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首个正式获批的单向规划。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了解读。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各项任务,基本解决60.62万滩区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迁建范围涉及济南等7个市17个县。
齐鲁晚报记者 陈玮
滩区群众收入 不足省均水平一半
在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赵东介绍,黄河山东段由东明县入境,在东营市垦利区入渤海,我省黄河滩区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涉及9个市、26个县(市、区),居住人口60多万人。长期以来,受特殊自然地理条件和黄河防洪政策限制,滩区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是全省较为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和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点区域。
“长期以来,黄河滩区经济发展滞后,贫困发生率高,已成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据统计,涉及迁建任务的17个县,滩区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全省滩区还有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些人口脱贫基础弱且极易返贫。”赵东说,黄河滩区贫困人口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建设也十分匮乏。
《规划》提出,到2020年,山东将全面完成滩区居民迁建各项任务,基本解决60.62万滩区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其中,外迁安置人口14.10万人,就地就近避洪安置人口34.97万人(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13.89万人,筑堤安置15.97万人,旧村台改造提升安置5.11万人),采用临时撤离措施安置人口11.55万人。滩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高,滩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形成滩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种迁建方式 总投资260.06亿
《规划》也明确了迁建的范围,即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菏泽7个市17个县,细化了迁建方式、进度安排和建设任务。通过分类实施外迁安置、就地就近筑村台、筑堤保护、旧村台和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等五种迁建方式。
在具体的进度安排方面,赵东介绍,2017年,完成五类项目前期工作,启动17个新建村台和13个外迁安置新社区工程建设。2018年,全面铺开工程建设,再开工建设11个村台和29个外迁安置新社区,启动长清平阴护城堤、旧村台和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2019年,全面推进各类工程建设,完成全部28个新筑村台、13个安置新社区、75个旧村台改造,以及大部分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全面完成五类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后尽快交付使用,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在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面,规划总投资需要260.06亿元,按“各级政府补一块、土地置换增一块、专项债券筹一块、金融机构贷一块、迁建群众拿一块”的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拟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0亿,省级筹措补助资金90亿元,土地增减挂钩收益70亿元,群众自筹28亿元,济南市筹资1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通过新增财力、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以及整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等方式筹集。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