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招促农民增收 引导农民向"创业潮"转变

2017-09-13 07:4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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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实习生 沈慧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12日,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农委主任由翠玉对《意见》进行了解读,2017年上半年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88元,居全省首位。《意见》提出通过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建立农民持续增长保障机制等5方面入手,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全省第一

  据了解,2017年上半年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88元,居全省首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726元、比全省高3772元。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玉米等主要粮食价格低迷,技能水平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加大,支撑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逐渐减弱,对农民持续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巨大挑战,迫切需要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

  针对当前形势,对标宁波等发达城市,《意见》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明确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的总体要求,提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力争率先实现翻番计划,到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1。

  使“新六产”挑起农民增收大梁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家庭经营净收入达到4829元、占39.3%,较去年同期增加320元。保持家庭经营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关键在于培育新的增长点。通过农业与二、三产业相加、相乘,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可以使农民通过农业生产获得一份收入,通过农产品加工获得一份产品升值收入,通过休闲农业、观光采摘等再获得一份旅游收入。

  从近几年发展来看,“新六产”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使“新六产”挑起农民增收的大梁。力争到2021年,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由“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对本市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上半年工资性收入7299元、占总数的59.4%,较去年增长541元,对增收的贡献率达到60.9%。《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民由“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到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

  《意见》提出要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全面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到2021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下。在农村救助方面,重点是加大临时救助投入,提高救助标准,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救助、大扶贫格局。另外,《意见》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支持体系。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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