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证合一”登记9月实施 企业少跑路数据网上行

2017-08-24 22:4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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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24日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青岛市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确保通过“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多证合一”9月起全市实施 比国务院要求时限提早一个月

  2016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在“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2017年4月16日,孟凡利市长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同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多证合一”改革于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7月1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推进涉企“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青岛市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比国务院要求的时限提前了一个月。

  

《青岛市推进涉企“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现场



  “二十+N证合一” 压缩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

  按照《实施方案》,青岛市的“多证合一”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民办学校董事长(董事)名单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测绘为目的进行民用航空摄影或者遥感审查、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登记证、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开展业务登记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公章登记备案、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电子口岸入网审批等20证合一。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区市先行先试,将“多证合一”和机构整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在全市实施“二十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二十+N证合一”。

  改革将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青岛市实施“多证合一”的特色是“一窗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企业在申领营业执照时,只需要工商一个部门进行核准,由工商部门通过信息传输推送至相关部门,不会因等待其他部门审核,而拖长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间。通过改革,可以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节省行政成本,是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减少了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聚精会神提质增效,推动青岛市经济迈向中高端。“多证合一”改革将与我们今年推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三个一次”便民助企服务举措、企业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册等改革形成叠加效应,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松绑解困,让更多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成长起来,轻装前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是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除此之外,改革还使企业信息的采集从多头向统一转变,从分散向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向衔接转变,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无障碍充分交换,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企业信息,及时有效地做出监管举措。此外,通过营业执照上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整合企业分散于各个行业、部门的信用记录,真正做到将各部门的涉企信息、服务和监管等编织成网,有利于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是强化部门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特别提醒

  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请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记者 王君莉 实习生 李阳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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