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搭配出让三宗地 竞得人年度营收须超500亿

2017-09-21 08:4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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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讯 9月20日,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搭配出让高新区三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共27158万元。其中一宗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另两宗地块将建成工业大数据相关领域院士工作站。公告中规定竞得人(或其相关联的上级公司)应为中国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同时须提供2016年度营收超过500亿的证明材料。

  



  根据拍卖公告显示,编号G-2017-019地块位于华中路以西、胶州湾高速路以北、海月路以东A地块,土地总面积37644.3㎡,规划建筑总面积165634㎡,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4.4,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出让年限40年,竞买起始价3000元/㎡,竞买保证金9939万元。

  编号G-2017-020地块位于华中路以西、胶州湾高速路以北、海月路以东B地块,土地总面积27903.6㎡,规划建筑总面积97662㎡,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出让年限40年,竞买起始价3000元/㎡,竞买保证金5860万元。

  编号G-2017-021地块位于华中路以西、胶州湾高速路以北、海月路以东C地块,土地总面积70112㎡,规划建筑总面积18930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
  



  另外公告称,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海田路七支路以东、经五路以南、聚贤桥路四支路以北C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7〕48号),G-2017-021号地块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75720.96平方米。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900元/平方米,上下不超过10%,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上述三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由公证处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现场抓阄。现场抓阄之前国土部门对参与现场抓阄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现场抓阄环节。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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