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莱西法院立案执行杭州萧山某纺织机械厂与青岛某抽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青岛某抽纱有限公司支付案款176432元及利息。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身背债务多达500余万元,已资不抵债,土地厂房已抵押,被法院查封、拍卖。
虽然被执行人已停业多年,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莱西法院反映要求执行,同时由于申请执行人是杭州公司,故其对被执行人相关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也无法提交有效的财产线索。
今年,执行法官查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郝某的线索,并依法传唤郝某,对其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反复做其工作,其同意个人筹措资金12万元,偿还债务 。
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胡某某取得联系,通过微信的方式,同步告知其该案进展情况,并释明执行不能的风险。在轻松的聊天氛围中,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畅所欲言,调解顺利进行。
最终,该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支付12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7月5日,案款打入莱西法院账户。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现在杭州,路途遥远,加之天气炎热,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可以一次性领取案款,免除其来回奔波之苦,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告知了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时的相关注意事项,并通过微信实时传输图片的形式对需要准备的材料进行了预审。
申请执行人感慨:“八年的案子,没想到这么顺利,不需要来回奔波,我一次就可以领到钱,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莱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
近年来,莱西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着力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微信、电子邮箱以及远程视频系统等方式,开展文书送达 、执行事项告知、材料审核等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争取让外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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