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全线展开。近日,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了解到,为了配合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海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强力推进海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目前,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处滩涂承包合同、海域征用补偿等海事纠纷案件13起,海上碰撞、伤亡及网具归属等渔业纠纷案件5起,涉及人数近百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争议承包滩涂却没签书面合同 前不久,青岛西海岸新区海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华明,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滩涂承包合同引发的海事纠纷。2001年1月1日,某镇与老魏、老潘、老张签订合同,由他们承包一片滩涂经营海产养殖。 2006年3月,老张又和老陈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其中的几亩滩涂转包给老陈进行海产养殖。 2010年12月底,合同到期,转让协议随主合同到期自行终止,镇上开始让海水养殖场来经营滩涂。由于滩涂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方,加上老陈提出希望继续承包,海水养殖场便让老陈继续使用这处滩涂搞养殖。
为规范经营,2012年9月,海水养殖场决定与现有的20多户养殖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当时老陈经营不善,一直未缴纳承包费,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久前,按照蓝色海湾整治规划,需要对海域附着物进行清理,老陈承包的滩涂也在其中。老陈与海水养殖场因合同终止、承包费、逾期利息、海域附着物清理等问题发生争议。经过一番周折,青岛西海岸新区“12348”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介入调解。
摸查海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 青岛西海岸新区“12348”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案件分流移交海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刘华明作为海事纠纷调委会主任,详细查阅系列合同文本,实地走访调查了承包合同相关当事人,全面掌握了基本案情和调处纠纷的关键点。刘华明判断,在本案中,要让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必须确认海水养殖场与承包人老陈之间的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并且及时终止这个合同。与此同时,承包人老陈因为之前没有缴纳承包费,要补上承包费和逾期利息。这是本案的关键,也是最难攻克的难关,刘华明在全面考虑上述因素后,决定尽最大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和解调解员情法并劝各退一步 刘华明在当事人不理解,甚至有对立情绪的时候没有气馁,仍然耐心细致地做宣传说服工作,他向双方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使双方当事人逐渐有了调解的诚意。经过调解,海水养殖场自愿放弃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协议签订之日期间的承包费及逾期利息,为双方正式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刘华明进一步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海水养殖场与承包人老陈之间的口头承包合同被确认有效,随后并依法终止,老陈同意配合进行海域附着物清理,补交拖欠的承包费和逾期利息共计4万多元,蓝色海湾整治的赔偿费用最终归老陈。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西海岸新区海事纠纷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对全区海事纠纷、渔业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和统一调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了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