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晓哲
9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听取并审议关于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本市以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推动全市医改不断向纵深发展。
本市19所三级医院全部加入医联体
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解决市民看病问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本市积极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近年来,以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依托,本市加强卫生、财政、人事、物价、医保等政策联动,积极探索建立大医院“愿意放”、基层“接得住”、群众“愿意去”的分级诊疗机制。
2016年以来,青岛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在城区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在县域以即墨等区市为试点,实行县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和医保按人头总额支付制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时,对接群众健康需求,建设妇儿、精神、感染性疾病等专科联盟;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围绕医保支付、个人付费、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改革关键环节,完善配套政策,调动服务积极性,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纳入市综合考核,推动区市
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19所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组建医疗集团6个,县域医共体11个,专科联盟7个,区域共享中心11个,远程协作网9个,覆盖335家医疗机构;成立家庭医生团队1437个,常住人口签约289万人,签约率31%,重点人群签约168万人,签约率58%;有11家镇卫生院获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10家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获得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即墨区的医共体建设工作,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计委肯定,在国家和省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先后调整11930项医疗服务价格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当前深化医改重中之重的改革任务。近几年来,本市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和改革联动,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先行试点、逐步向城市公立医院拓展的改革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本市作为国家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2014年全部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1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内五区范围内的32所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和西海岸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五区市的25所县级公立医院,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通过完善财政补助、价格补偿、医保支付、编制人事管理等配套改革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综合改革。
为保障公立医院改革顺利实施、巩固提升改革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本市先后分7批调整了11930项医疗服务价格,落实了取消药品加成的财政补助政策,取消药品加成补偿率平均达到90%以上,并增加了1倍的医保周转金以缓解医院运行压力,保证了医院正常运行。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并调整医保支付额度,建立部门联动控费机制,对医药费用增幅、门诊和住院患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实行严格控制,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创新公立医院编制人事管理方式,对47所市、区(市)所属的公立医院核定了人员控制总量,控制总量内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自主招聘,其中市属19所公立医院备案人员控制总量增加8225名;纳入改革范围的41所公立医院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新体制机制运行;推荐青岛市中心医院和即墨市人民医院等参加国家、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试点,选取青岛市中心医院和青岛市口腔医院开展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本市还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2018年4月起在14家市属医院推行了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管理,对医院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效率、可持续发展、办院方向、经济管理六个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核定、院长薪酬任免奖惩挂钩,进一步调动服务积极性。截止到2018年6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较去年同期仅增长2.7%,其中门诊次均费用仅增长1%、出院患者下降0.1%,群众医药负担有所减轻;药占比降至31%,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29.7%,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全市参保人数达845万人
持续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市民看病问题得以改善的保障。本市是全国较早实施城乡一体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之一,2015年实施了新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使原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建设碎片化、城乡待遇不平等、经办服务不便利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至2017年末,全市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达到84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入达到185亿余元,支出近167亿元,提供了住院保障129万余人次、门诊大病保障44万余人。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约为75%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约为89%);参保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约为59%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约为72%)。
在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2017年本市以原医保大病救助制度为依托,创新实施了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初步构建了“基本医保十大病医保十补充医保”的医疗保障体系,三项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达到100万元左右。
去年全年保障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患者14万余人次,累计支出3亿余元,对缓解重疾患者有病治不起、有药不敢用的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本市老龄化带来的医疗难、护理贵、负担重等社会问题,在2012年率先探索实施医疗护理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升级版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全人全责的新型护理保险制度,将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作为一个整体纳入保障范围,为破解这一社会难题作出了良好的制度安排。
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力度得到提升。全市所有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在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民政医疗救助之后,低保家庭成员救助报销比例达到96%以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报销比例达95%以上。对救助后自负费用仍然较大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2017年,医疗救助困难居民约9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74亿元,各类救助之后,低保家庭成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自负费用仅占医疗总费用的2.3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占医疗总费用的3.67%。
住院医疗费增幅首次在10%以内
本市还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采购机制,与济南市、威海市成立了山东省首个跨区域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成交价较省挂网价降低21.3%,最大降价幅度下降83.3%,其中约80%的药品达到全国最低。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3所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了“一票制”试点,选择了10余种用量较大、市场供应渠道简单的药品试行“一票制”,进一步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在市妇儿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3家医院试点建立总药师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
在统筹推进医药卫生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本市加强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三级四层”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目前市级层面及10区市全部组建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全市139个镇(街道)中已有98个完成整合,有18个镇街组建了专门的执法机构。还推行了医疗机构“二维码”监管,目前城阳、黄岛、李沧等区市已有100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了“二维码”监管覆盖。
本市还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年来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药品案件31件,有效防范了药品质量事故及特殊管理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本市还注重加强基本医保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以总额控制为主的结算管理办法,对定点医院实行分区域、分类分组管理;针对不同的群体特点、不同的治疗路径等,实施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等多种结算方式。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定点医院控费管理,全市职工和居民住院医疗费增幅分别为9.57%和9.94%,首次实现了将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在全市住院人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费用增幅和个人负担率“双下降”。2017年共稽查各类定点医药机构1450次,追回违规基金1095万余元,处理医保医师176人,解除服务协议54家,先后向公安、食药和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案件8起,较好地震慑了违规违法行为,维护了“诚信医保”的尊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