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消息:今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李沧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据了解,此次李沧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计825套,新房源占767套。此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据了解,此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另外,此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登记资料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通知书》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00)。普通家庭登记时间:11月5日(下午1:30-4:00),11月6日-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登记地点:振华路155号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