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征收李沧16宗、市北2宗地

2018-11-22 09:11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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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讯 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2则拟征收土地公告,将对市北区和李沧区的18宗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地块用途涉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教育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

  市北区拟征收地块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市北区黑龙江南路以东、劲松三路以西、滁州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北区合肥路街道杨家群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教育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市北区宁安路以东、劲松三路以西、滁州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北区合肥路街道杨家群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23.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李沧区拟征收地块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宜川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麦坡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金川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麦坡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巨峰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麦坡社区居民委员会、佛耳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单位:青岛市果树园艺总场。

  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奇峰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佛耳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虎山路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合川路以西、卧龙山以南、广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麦坡社区居民委员会、佛耳崖社区居民委员会,虎山路街道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东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天水路以东、汇川路以西、戴家北山以南、世园大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宾川路以东、毛杨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南、广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宾川路以东、龙川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南、广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宾川路以东、毛杨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李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街道宾川路以东、松岭路以西、九水东路以南、株洲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街道王家下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以东、文昌路以西、曲源路以南、十梅庵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湾头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南渠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岛市果树园艺总场。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以东、文昌路以西、遵义路以南、十梅庵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十梅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文昌路以东、黑龙江中路以西、十梅庵路以南、十梅庵风景区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十梅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浮山路街道、九水街道石牛山路以东、老鸦岭以西、铜川路以南、枣山东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浮山路街道东李社区居民委员会,九水街道郑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毛杨路以东、龙川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南、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世园街道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李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21.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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