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北区新打造的五处社区健身苑建成并投入使用,而随着市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日益增长,全民
健身设施逐年增加,市北区政府还研究制定了《市北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全民健身设施必须要符合距离居民楼不少于8米,场地三年内没有拆迁改造规划才能配建。
市北5社区健身苑建成
近日,作为民生工程之一、市北区打造的5处“社区健身苑”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浮山新区浮云广场健身苑每天一早就有几十位居民来到这儿打乒乓球、下棋、拉单杠。今年已经70多岁的李大妈说,健身苑建在小区里很方便,每天都出来和老邻居健身、聊天,现在过年期间锻炼的人更多了。
市北区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北区投入200万元 ,新建了合肥路街道同德路社区健身中心等 5处室内健身中心,在台东街道新华里小区、浮山新区同乐二路广场、宁夏路街道宝应路6号、水清沟街道金沙路26号金沙-山海苑等地打造了5处“社区健身苑”,在登州路街道延安路社区、延安路街道明霞路社区等 5个街道办事处新建了5条健身路径。安装了器材200余件。市北区还投资260多万元,为19个街道办事处的42个社区更换了69条健身路径器材,对3个山头公园健身广场的器材、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
政府购买服务维护
光建不行,还得加强维护管理,日前,市北区把目光投放到既有健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上,“我们改变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思路,创新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修模式,制定了《市北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这在全市区市中尚属首家”,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全区的全民健身设施纳入统一管理,明确了健身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健身设施配置、申请等工作程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健身设施的维护与维修,逐步解决健身设施“管理难、维修难”的问题,将更好地满足社区群众健身需求,为市民就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年内无拆迁规划才行
《办法》还提出,全民健身设施场地选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条件包括:有基本的器材建设和安置条件;所在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场地已经进行了必要的硬化;配建的全民健身设施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位置需距离居民楼不少于8米;配建的全民健身设施需征得所在区域内居民的同意;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场地三年内没有拆迁、改造规划。
全民健身设施的维护与维修资金,由区政府财政资金(含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专项资金投入,全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巡检、器材维护与维修由区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负责,各使用和管理单位要配合进行全民健身设施的日常巡视与管理。对已安装的全民健身设施因位置不合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 ,由使用单位报请区体育局同意后,重新选择合理位置迁建。
记者 郝春梅 通讯员 徐勇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