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场喜酒醉驾撞了奔驰 驾驶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2019-01-08 07:2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10808) 扫描到手机

张某某接受酒精血检。(警方供图)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报道

本报1月7日讯 1月6日下午5时,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接群众报案称,在山城路与明阳路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SUV驾驶员身上有很大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吹气测试,乙醇含量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规定民警带该驾驶员到医院进行抽取血样,强制约束到酒醒,等待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张某某今年41岁,山东莒县人,暂住城阳打工。据他称,当天中午朋友结婚,他参加婚宴喝了很多酒,一直到下午4时左右结束,自己觉得这个时间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开车回家,谁知路上酒劲发作,迷迷糊糊地就把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车撞了。醉驾还撞了辆奔驰,这场喜酒付出的代价可真不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张某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刑事处罚。张某某还将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城阳交警提醒,春节来临,喝酒场合较多,多起发生在下午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中午喝酒。只要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是危险驾驶,驾驶员都将面临严厉处罚。因此奉劝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