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丨公费生违约不能止于“事后罚”

2023-10-28 06:4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2147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的一份“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人员名单”引发热议。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不仅是广东陆丰,广东雷州、福建莆田也发布了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总体看,公费师范生违约者是少数,但这个“少数”却依然具有很强的刺痛感——国家资助下,公费师范生不仅享有各种学杂费减免政策,还能持续获得财政补助,毕业后直接取得相应编制,结果到毕业该履约了,却一拍屁股不干了。一方面必须问明:既然有约在先,就应该认真地遵守,岂能出尔反尔?另一方面也要搞清楚,这些公费师范生相继违约,背后是否存在一些共性的原因?以实质举措让大家都能够安心到岗、扎根奉献。

要让公费师范生安心到岗、扎根奉献

□特约评论员 李光全

近日,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的一份“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人员名单”引发社会关注。而且,此事并非个案,广东雷州、福建莆田也曾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不管公费师范生违约者数量多少,我们要认真思考的是问题背后的成因是什么?如何以更完善的制度和政策让公费师范生安心到岗、扎根奉献?

“公费师范生”是项好政策。对学生来说,不仅享有各种学杂费减免政策,还能持续获得财政补助,毕业后直接取得相应编制;对国家而言,可以培养更多优秀的年轻教师,改善区域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拉开了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大幕。16年过去,这一重大举措对于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培养大批优秀教师、鼓励更多优秀青年从事教育工作发挥了突出作用。

当下,对“公费师范生违约”问题要辩证地看。公费师范生接受完教育,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合同,且回到生源地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个别公费师范生违约,主要是毕业后不愿意履行回到生源地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的承诺。对此,一方面履职尽责、信守承诺应该是每个人的正确态度,岂能在职业生涯刚刚开始就以违约起步?另一方面,可能是四年大学生活让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新的认知,对职业的兴趣发生了变化,对个人职业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产生了改变。这时候,面对实在不愿从事教育工作的毕业生,是简单地以一纸合同加以约束、强制执行,还是寻找更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呢?

一个不愿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即便到了工作岗位,能否有热情和责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呢?面对这一问题,是否可以在三方合同中预留弹性条款,允许不愿从教的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多一次选择?

建议对实行了16年的公费师范生政策进行评估评价,既关注这些年社会发展变化提出的新需求,也关注公费师范生群体心理、认知等方面的差异。让好政策变得更好,让公费师范生安心到岗、安心工作、扎根教育、热爱教育。

(作者为青岛市委党校教师、青岛市政协社会法制专委会委员)

“公费师范生违约”绝不能成为风气

□特约评论员 高存玲

近日,广东陆丰、福建莆田等陆续发布了针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处理决定。尽管违约人数并不多,但依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风波,也让我们再次注意到,高校毕业生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骑驴找马”心态:先找到一个保底单位,再想办法寻找更好的岗位。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职业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还对一个人的社会资本、社会地位、人际圈子、生活舒适度等带来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日常实践中,那些“骑驴找马”的普通毕业生违反与上家单位的约定,通常会获得比较宽松的社会包容度。但是,对公费师范生我们却不能采取同样的态度。

从求学过程来说,公费师范生享受了国家的政策红利,国家的资助让他们以极低的经济代价完成学业。这是同龄人难以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对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

从政策取向来看,国家推出公费师范生政策就是为了扭转教育资源不均的现实境况,让那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优秀师资能够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能够在农村、小城市和边远县区传授知识、培养人才。公费师范生出于个人私利不践行约定,影响的是中国教育的大局。因此,公费师范生违约绝不能成为风气。

诚然,经过4年的大学本科教育,学生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可能发生改变,对世界和自我可能产生全新的认知,对人生的规划可能与高中毕业时迥异。这也是导致个别公费师范生违约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这一行为也很难得到社会公众的包容和谅解。公费师范生违约这一现象应该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在进一步严格约束制度的同时,也要在培养过程和毕业后的就业流程中推出相应的退出机制和补救措施。比如,如何提升公费师范生的违约成本?出现违约后,能否从普通师范生中补充师资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和学费返还?

教育是百年基业,是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核心的社会公平事项之一。大量优秀师资投身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才能让这里的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成长。我们期待出台相应对策,从而让公费师范生政策的积极作用得以继续发挥。

(作者为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

是时候调整“公费师范生”政策了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近日,有关公费师范生违约的话题再获关注。广东陆丰以及福建莆田等地对多名违约公费师范生进行了通报。这些违约的师范生会面临“退还培养经费”“缴纳违约金”甚至是“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等处罚。

公费师范生公然违约,这显然违背契约精神。作为老师,不仅要“学高为师”,更要“身正为范”。遵守契约精神,具有奉献精神,是一个老师的重要素养。基于此,对违约的公费师范生做出一定处罚,既具示范效应,也维护了“合同”的尊严。但是,仅靠“处罚”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我们不妨仔细想一下,为什么这些学生明知面临巨大的违约成本,还要违约呢?一方面,一旦违约不仅要面临金钱处罚,有些地方还可能在档案里记上一笔,甚至关联“社会信用体系”。相对于“罚款”等物质惩罚,这些政策性处罚可能对违约者的影响更大。而另一方面,公费师范生也意味着诸多“好处”,这不仅包括上学期间的学费减免,也包括毕业后会直接进入编制。但是,为什么面对如此优越的条件还要违约呢?

我们不妨从以下维度进行思考。毕竟公费师范生一般都会被派往相对边远的地区从事教育工作,那么,在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这些学生有没有考虑清楚?他们对“公费师范生”有着多少了解呢?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的同学,会不会以为以后的工作环境就如同他们就读的中学,等入职后才发现巨大落差?再比如,会不会有同学因为是“公费师范生”,而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享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会不会有人原本就是只想享受政策红利,却从未打算履约呢?任何协议都是双方的,当初的协议有没有写清楚这些“公费师范生”会被分配到哪些具体地区,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和支持?而这些有没有落实到位?相对于简单的处罚,这些问题反而值得思考,也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还有,对于“公费师范生”能不能做出一些政策调整呢?比如,有没有可能以“后期资助”的形式在毕业生中选拔“公费师范生”呢?相对于高考时那些盲目选择“公费师范生”的同学而言,毕业生们已经更成熟,能更理性地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互动留言

@红网:

公费定向师范生是政府和学子的一场双向奔赴,为了让政策更好地落地,政府不妨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提供配合政策实施的系列保障,减少学生们的顾虑,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学生也应该充分思考如何走好人生道路,学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不因一己私利轻易违约,对违约坚决说“不”。

@央广网:

除了违约事实和后果,公费师范生违约、毁约的原因更值得主管部门研究。究竟是这些违约、毁约公费师范生在招募时不了解相关制度政策要求,还是上岗后因个人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出了问题,还是所学专业与校方实际需求不对称?这些都需要实事求是、依规依据处理解决。不可否认,公费师范生定向招募地区多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各地在要人时应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以事业、感情、待遇等吸引并留住公费师范生在当地发挥更大作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

减少违约,要通过加强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生涯规划教育,以及改善乡村学校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来巩固公费定向学生的专业选择与职业选择。我国不少高中毕业生在报考大学、选择专业时,并不太了解大学、专业与未来的职业,往往按父母意图选择,首先考虑的还是被大学录取,进校后才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一专业,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能片面认为选择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学生,都对未来职业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因此,大学应该对这些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提高他们对师范专业、教师职业的认同度,以及到乡村学校任教的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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