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查明嘉禾县房屋拆迁中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嘉禾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
根据有关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中共嘉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作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新闻链接:陕西周至县非法圈占土地 四“县官”受处
近期,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派出联合调查组,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陕西省周至县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2002年9月,周至县政府在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周至生态园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协议,约定出让土地 6000亩,并收取了开发商支付的2330万元征地前期费用。此后,县政府与村民小组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拨付了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动用警力,非法羁押部分反对征地的群众。 2003年5月,周至县政府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对神农大道和北环路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组织强制拆迁,并动用警力,引发了警民冲突。2002年4月,周至县政府在城南工业路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致使191亩耕地遭到破坏。同时县政府还违法在城南工业路两侧与村组签订征地协议,圈占土地144亩。
经核实,在以上征地用地中存在补偿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及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
周至县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实施征地占地,不依法补偿并拖欠征地补偿费,违法动用警力造成严重后果,县政府有关领导负有直接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的建议,陕西省责成有关方面给予原县长倪广天(现任西安市计生委副主任)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常务副县长张武平(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职;给予副县长任胜利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县长助理蔡兴瑜(现任常务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