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05年 5月 20日起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 0.25个百分点,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 0.187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125%和1%。(详见下表)
外币小额存款是指额度在300万美元以下或等值其他外币存款。根据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政策,金融机构可与客户自行协商确定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
人民银行上一次上调外币小额存款利率是在 2004年11月18日,决定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 0.31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为0.875%。
项目 美元* 欧元 日元 港币*
活期 0.0750 0.1000 0.0001 0.075
七天通知 0.2500 0.3750 0.0005 0.250
一个月 0.625 0.7500 0.0100 0.500
三个月 0.875 1.0000 0.0100 0.750
六个月 1.000 1.1250 0.0100 0.875
一年 1.125 1.2500 0.0100 1.000
注:本表从2005年5月20日起执行,带*为此次调整的币种。(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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