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局日前发通知 教练车不缴养路费要处罚款

2005-07-19 03:1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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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18日讯(记者 张新勇)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获悉,从现在开始,未缴养路费的教练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违者将处以欠缴费款三倍以下罚款。

    目前本市有500辆挂牌教练车,逃避养路费的情况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日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凡是领有教练车牌照的本市车辆一律按照规定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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