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日讯(记者 刘建 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由于多次交通违法而被记满12分,但驾驶人却一直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今天,交警部门对11名“满分”驾驶人进行公开曝光,敦促他们在1个月内尽快接受处理,否则驾驶证将被作废。据介绍,今后交警将每月对拒不接受处罚的记满12分的驾驶人进行公告曝光。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接受教育,经过重新考试后方能继续持证驾车,但是很多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拒不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为此,今天交警部门决定对王宗勇等11名驾驶人进行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
经过公告后,驾驶人可以在1个月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通过学习、考试合格后继续驾车。但驾驶人如果拒不接受处理,其驾驶证将被作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9条规定,对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6日以下行政拘留。
附:被曝光的驾驶人有王宗勇(住址:市南区大湛山村 465号1户)、赵长军(住址:市北区华阳路7号)、庄伟(住址:市北区市场二路33号4楼)、楚兴华(住址:黄岛区香江路110号)、吴敬辉(住址:胶州市胶东镇二铺村421号)、王坤(住址:市南区鱼山路9号4户)、朱光龙(住址:崂山区中韩镇王家麦岛村)、邹国强(住址:即墨市蓝村镇邮电局宿舍)、秦继文(住址:四方区人民路285号)、陈玉国(住址: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庄村)、周培均(住址: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中宋戈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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