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23日讯(记者 刘冠南) 以单独驾车的女司机为目标,刘某等4人分工合作,采取拍车头等手段“声东击西”,实施抢夺(本报曾报道),涉嫌作案12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今天上午,市北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由于四被告均为聋哑人,青岛市聋哑学校的一位教师到庭担任手语翻译。
庭审现场,第一被告刘某、第二被告随某对起诉书指控的所有抢夺案均矢口否认,第三被告于某则只承认自己参与了12起案件中的3起。对此,公诉人举证进行了批驳。公诉人宣读案卷称,今年3月19日下午5时许,市民张女士驾车经过延安三路与台东六路交会处时,一名男青年冲上车行道,拍打左前方车头后拉开驾驶室车门,咿咿呀呀比划着说些什么。正当张女士发愣时,另一名男青年突然拉开了汽车右侧的车门,夺过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皮包,拔腿就跑。张女士呼救时,发现这2名男青年和另外2名男青年分头逃窜。后经指认,该案正是4被告所为,而当时张女士的包内有现金1.9万元,另有价值1700余元的手机等财物。
公诉人指出,4名被告合谋后,采取“声东击西”的办法,由一人寻找女性驾车者,一人放风,第三人拉开驾驶室车门吸引驾驶员注意,最后一人拉开副驾驶车门或把手伸进车窗,实施抢夺。在今年3月至 6月间,4人共抢夺作案12起。
据公诉人指出,有市民曾亲眼目睹了刘某等4人两次抢夺作案。刘某等人于6月12日被市北警方抓获。
由于庭审人员的每句问话都要由翻译用手语传达给被告,此次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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