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经济纠纷用枪“解决”

2008-02-25 05: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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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24日讯(记者 刘纯来)遇到经济纠纷竟然持枪威胁对方,近日,陈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城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1989年夏天,陈某购买了一支双筒猎枪,连同两发子弹私藏在家里。2006年11月28日,陈某因工程质量问题与一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发生纠纷,随后,陈某竟用猎枪相威胁,争执中猎枪还走了火,幸亏没有伤到人。案发后,陈某到公安部门投案。

[编辑: 胡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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