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5日讯(记者 刘鹏 实习生 俞俏慧) 戴老汉和许某结了婚,后来妻子离家出走,年过七旬的戴老汉才知道妻子已经把房子偷偷卖给女儿3年了。戴老汉将妻女告上了法庭讨要房产。市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许某和女儿恶意串通买卖夫妻共同财产,两人购房协议无效。
戴老汉表示,他和妻子经别人介绍,在1999年10月结婚,妻子有一个女儿在美国。结婚1年多后,老两口在宁夏路花了16万余元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到了妻子的名下。2007年妻子离家出走后,他才突然发现,妻子早在3年前把房子以1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女儿,他认为两人恶意串通买卖房,希望法院帮他把房子要回来。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戴老汉和妻子在宁夏路买的这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应当由两人进行协商。其妻私自将房子变卖,房子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而且这套房子的售价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属于恶意串通买卖房屋。据此,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戴老汉妻子和女儿的买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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