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华
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邀请新闻媒体和瓮安事件的群众代表与省委常委一起开会商讨“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省委书记石宗源还强调,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本报昨日A27版报道)
不能用专政手段对付群众,这是瓮安事件带给社会的教训之一。那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的做法,暴露的不仅是某些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的问题,更是在执政理念上以“刁民”和“暴民”意识为前提进而以民为“敌”导致的必然结果。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慎用乃至不用警力、慎用乃至不用警械、慎用乃至不用强制措施,应该成为各地、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原则。
瓮安事件的起因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后因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处置不当,日积月累的民怨民愤由此爆发,演变成群体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值得深思。长期以来,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和群众形成敌对状态,引起群众不满和抗议。这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恶化。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况的存在,绝非瓮安一隅,只是轻重不同而已。这应该引起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到人民群众中去、到群众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从而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并不断激化。
政府部门只要深入群众,把工作做细,相信绝大多数群众都会报之以理解,即使有干戈,也会在和风细雨中化为玉帛。矛盾瓦解了,问题解决了,情绪疏通了,心情舒畅了,百姓怎么可能不拥护爱戴政府。这也就根本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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