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22日讯(记者 李珍) 2008年4月,青岛网通公司李沧分公司发现,他们一批要更换掉的电缆不知被谁盗割了400多米。接到报案后,警方经过侦查发现,盗割这批电缆的竟然是负责给网通公司更换这批电缆的工程队,是工程队队长指挥队员作案,而主谋是另一家电器通信公司的抢修员,电缆被销售出去,该团伙非法牟利12万余元。案件侦破后,参与盗窃的10名被告同时被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李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工程队长于某获刑6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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