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年1月起停征养路费 年前补缴免滞纳金

2008-12-12 04: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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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1日讯(记者 成跃文  娄花)  12月11日,记者从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本市从明年1月1日起停征养路费,欠缴养路费的车主年底前补齐所欠养路费本金,将免除滞纳金和罚款。

    记者从省交通部门了解到,根据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山东省已经确定停征2009年养路费,但是今年12月份的养路费需要正常缴纳。明年燃油税开始实施后,拖欠的养路费该怎么缴呢?记者11日从市公路管理局汽车养路费征稽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费税改革精神,为了不给拖欠养路费的车主明年带来不便,青岛市公路管理局采取积极措施,承诺有关欠费车主年底前补齐所欠养路费本金的,将免除罚款和滞纳金。据介绍,办理这项业务只需到各养路费征稽部门申请相关手续即可,各工商银行代收点尚不支持这项业务。“请欠费单位及个人及早到车辆所在地的各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缴费业务。”市公路部门提醒说。

    记者从市公路部门了解到,按照山东省现行的文件规定,凡拖欠、逃缴、偷漏养路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对漏缴和拖欠的养路费,无论在税费改革之前或者之后,交通部门都将继续追缴。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全省公路部门统一配备了养路费移动稽查车,进入车载摄像机视野的车辆车牌都将被自动录入系统,该车的养路费缴纳情况可迅速查到。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所指的“其他成品油”也包括燃料油,拟将燃料油的消费税类比柴油,即从2009年1月1日起,税率从每升0.1元大幅提高到每升0.8元。据此计算,方案实施后,意味着每吨燃料油消费税为811.6元,较未调整前的每吨101.45元猛增了710.15元;考虑到消费税部分仍要征收增值税,因此每吨燃料油实际增加成本将高达830元左右。据了解,润滑油和石脑油的消费税征收标准可能是每升1元(原先为0.2元/升)。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燃料油进口商调整到货日期,以期避开新增的消费税。据介绍,上海就有一家私营燃料油进口商进口的一船4万吨泰国低硫含蜡渣油(LSWR)原定于明年1月上旬抵达岛城,但为了避开燃料油大幅增加的消费税,该货主计划将该船进口燃料油的到货时间提前至本月。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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