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月供禁超收入的50%

国家尚未决定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2009-01-07 07: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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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国务院新闻办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地产相关情况,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称,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不仅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反而会更加稳定商品房市场的秩序。国务院已明确2009年到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以及政策措施,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说,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2008年出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来定。如果执行得好,可能会延续这些政策;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出台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国家从更高的层次对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着重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居民住房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对风险的防范上,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 ,这样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编辑: 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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