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30名志士助消协维权 截止报名时间至11日

2009-03-04 07:4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3月3日讯(记者 王媛) 今后,市民遇到消费纠纷,不仅可以找工商、消协,还可以向民间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寻求帮助。从4日起,至本月11日,青岛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本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30名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有意向的市民可以登录半岛网和青岛市消协网填写报名表格。



    本市首次招募维权志士



    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将是新的民间维权力量。据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培旭介绍,此次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招募活动,是青岛市首次向社会公开招募维权志士,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一经审查通过后,将获得青岛市消费者协会授予的特殊权利,并且颁发相关证书,其身份具有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调查员等多种作用。



    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究竟负责什么工作呢?据了解,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日常有四大作用:一是协助消费者协会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二是协助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三是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并及时报告消费者协会;四是协助消费者协会联络所在社区的消费者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这只是最主要的四大项工作,其实,消协部门的所有维权工作监督员都可以参与、监督。”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培旭说,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就相当于散落在民间的维权战士,是新的民间维权力量,具有协助市民维权等作用。



    监督员不得牟取私利



    当然,此次招募活动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也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首先年龄要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并强调身体健全、健康,以便能更好地为市民的维权工作服务;其次,要求报名者能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地为消费者服务;同时,对品德要求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刑事犯罪记录 ,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能自觉接受消费者协会的指导,积极参与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鉴于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将在今后的维权工作中担任重要任务,市消协尤其强调,义务监督员的行为不得有损于消费维权事业,不得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牟取私利。



    30个名额等市民“应征”



    “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招募名额为30名,要通过报名、面试、考核、确定四个环节,4日起,市民可登录半岛网(www.bandao.cn)或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网站(www.qdxx315.org)两网站,查询、下载、填写《青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招募活动从4日开始,至11日截止,市民可以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交送至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具体地点为市南区漳浦路1号,3号楼309房间。同时,申请自荐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的市民还要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市消协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择优聘用。



    评选结束,30名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将于3月15日接受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的荣誉授权,并立即投入民间维权中。市民如有疑问 ,可拨打电话85730842、80889374进行咨询。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监督员报名表下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招募 维权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