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关水龙头家遭水淹 律师:自来水公司应担责

2009-03-29 05: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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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28日讯(记者 赵成林 实习生 孙仲涛) 27日晚10时许,家住佛涛路11号2号楼的杨先生回家洗刷时,发现停水,但他忘记了关水龙头,导致水来后不仅自家遭淹,还淹了其他两户居民。

    杨先生说,28日凌晨3时许,他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他开灯一看,屋内全是水,杨先生赶紧跑到洗手间将水龙头关闭。28日上午8时许,记者赶到杨先生家,发现木地板的缝隙里还能踩出水来,杨先生说,从凌晨3时发现家中“发洪水”后,一直清理积水到现在。在杨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503户和403户,发现两家也都遭“水灾”。

    “要不是突然停水,也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杨先生说,自来水公司未告知用户停水、来水时间,才导致家中被淹,因此自来水公司也应该担责。

    随后,记者采访了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据介绍,陨阳路上施工将一根自来水管挖断才导致佛涛路周边停水,这属于意外,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赵建龙律师告诉记者,自来水公司停水、来水时间未提前提醒用户,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施工单位是造成这次突然停水的直接责任方,应由自来水公司追究间接责任;而杨先生由于一时疏忽,造成其他居民的财产损失,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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