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刘建 通讯员 海燕 海青) 4月6日下午,在崂山区中韩街道办王正德饭庄内,4名食客醉酒后因索要店主王明殿的电话被拒,竟对店内员工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店员眼眶骨折构成轻伤(本报曾报道)。接到报警后崂山公安分局110民警会同中韩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将滋事的智某等4人抓获。记者4月8日从崂山警方了解到,崂山警方目前已对滋事的智某等4人依法刑事拘留。
4月6日下午5时许,崂山公安分局接到王正德饭庄员工梁某报警,称有多名男青年在饭庄内酒后打架,打伤店内员工。
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两辆110警车赶往现场处置 ,中韩派出所民警也随后赶到。当时因滋事男青年已经醉酒,为便于调查和恢复饭庄的正常营业,民警决定先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也随之展开。
经现场调查获知,智某等5名男子和2名女子当天下午来饭庄饮酒,从下午1时一直喝到近下午5时,喝光了30多瓶啤酒,醉酒后情绪失控引发了事件。
据打人的智某交代 ,4月6日下午1时许,智某、王某、谭某、智某某等人约朋友到王正德饭庄喝酒谈生意。当天下午5时,智某等人已经喝出30多瓶啤酒。此时朋友提出要两碗米饭,智某便叫来服务员,当听说店内没有米饭时,已有醉意的智某立即来到吧台,向服务员提出要店主王明殿的手机号码与店主直接通话,此举被店员婉言拒绝。
双方发生争执后,混乱中,智某等人竟抄起啤酒瓶砸向郭某的头部,将郭某打倒在地后,智某等人又追打劝架的女服务员。店内厨师张作强赶紧上前阻挡,被谭某顺手拾起的醋瓶砸中脸部,致左眼眶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4月7日上午,崂山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到案发现场 ,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求迅速查明案情,秉公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警方对滋事的智某等4人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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