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公布招生政策:"外来娃"入学要符合仨条件

2009-05-12 05: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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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李沧教体局公布本区2009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去年相比,李沧区今年招生政策基本保持稳定,小学升初中仍分四个区片,其中,东片和北片实行整体调拨,西片和中片实行电脑派位。李沧区近年来一直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热点地区,今年,李沧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7月6日统一报名,报名须符合三大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

      小学报名持两种证件

  2009年,李沧区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至9周岁。公办普通小学继续实行划学区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学校学区方案另行通知。招生报名时间为 7月4日、5日两天。

  凡在学校学区内的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有常住户口并居住的适龄儿童,须同时持两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幼儿健康手册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卡(产权证)或房单等其他相关凭证。

      外来娃入学要仨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李沧区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6日,李沧区对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入学将采取集中报名、根据学校接收能力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具体报名事宜在6月下旬见各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简章通知。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本市务工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符合本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报名时,需要提供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青岛市暂住证、房产证或正式的住房租赁合同;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搬家可申请跨区片调拨

  凡因家庭居住地址变动(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而要求在市内四区跨区、片调拨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小学升初中跨区、片调拨申请单》,学校汇总后于5月14日、5月15日报区教体局。符合条件,申请在李沧区内跨片调拨的,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非热点初中就读。符合条件,申请跨往市内其他三区的,由区教体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统一调拨至居住地非热点初中就读。调拨结果将于7月3日由学生原毕业小学公布。

  残疾学生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小学升初中残疾学生申请单》,由学校审核后,将申请单及相关证件于5月14日、15日报教体局教育科,由教育科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拨。

  对于在市内四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李沧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2009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到果园路27号(办理转学处)申请初中入学。

  另外,李沧区内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的要求,可面向李沧区提前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每班不超过2人。记者 刘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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