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遏制重特大事故 建议建化工厂须先规划

2009-05-13 04: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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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12日讯(记者 孟琳达)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2010年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本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根据“意见要求”,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制定本区域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上半年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 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发改、安监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区市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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