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培训政府掏腰包 最高可获得500元补贴

2009-05-20 08: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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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稳定就业的意见》,出台了22条职业培训新政策,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初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等五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合格的,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职业培训费补贴。

    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可享受政府补贴。我市实施了“企业在职培训援助计划”,对市属以上及驻市内四区各类大中型企业职工,经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 ,由市促进就业资金给予200元~500元的培训费补贴。

    失业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培训。按照我市规定,对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对市内四区的失业人员,从市促进就业资金中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首次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费补贴范围。正在求职的本市返乡农民工每年可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证书的 ,按规定给予每人200元~500元的培训费补贴。

    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读书有学费补贴。《通知》规定,本市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50% 的学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全额补助。以上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大学生“考证”可享受鉴定补贴。(本报记者) [编辑: 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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