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因为岳母挡了自己的路,女婿余某居然将她连续摔倒在地。老太太的外孙见姥姥被打,抄起一根木棒便和余某打了起来。事后,经不起折腾的老太太住院16天才伤愈。为了讨个说法,老太太以自己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为名将余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余某赔偿7500余元,余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5月25日,记者获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余某上诉维持原判。
家住胶州市胶西镇的杨大妈今年79岁,她和女儿女婿住在同一个村里。2008年7月3日16时30分许,女婿余某正在地里干活,杨大妈突然搬了个凳子在他的正前方坐下,这让余某非常不满。接着,杨大妈和余某吵了起来,期间余某竟将自己的岳母摔倒在地,并连续进行摔打。老太太的外孙见自己的姥姥被打,抄起一根棍子便冲向余某,两人随后扭打在一起。事后,余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杨大妈被女婿打伤后,住院治疗了16天。出院后,她将余某告上法庭,索赔近万元损失。经胶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杨大妈损伤的程度构成轻微伤。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大妈故意坐在女婿干活的前方,引起口角并导致自己被摔伤,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余某作为原告的女婿,面对的不仅是亲属,还是一位花甲老人,其应保持克制,他的行为侵犯了老人身体健康,应承担八成赔偿责任。随后,原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大妈获赔7500余元。
余某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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