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享受父母宠爱的年龄,可不少未成年人却要走上法庭,和父母对簿公堂,有的未成年人甚至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今年6月1日既是国际儿童节,也是新中国儿童节设立60周年。5月31日,记者从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本市“娃娃”状告父母的抚养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市内四区法院受案数量已近百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未成年人原告的平均年龄进一步下降。
父亲宁愿被拘留也不给钱
“像陈某这样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掏钱的案例非常少见。”提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市北法院一位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了近日的一起案件。46岁的陈某是一家电子公司的经理,2003年和比自己小11岁的卢某结婚,随后生下女儿玲玲(化名)。玲玲刚刚4岁,陈某夫妻离婚,双方协议玲玲跟着母亲卢某生活,陈某每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但离婚两年,陈某拖欠女儿抚养费长达一年半。市北法院受理了玲玲及卢某的起诉后,宣判陈某支付玲玲的抚养费。陈某给了半年后又不给了。2008年1月,经当事人申请 ,法院为了约5000元的抚养费对陈某强制执行。“今年2月12日晚上,我们再次找到陈某家,把他强制传唤到法院。他先是说不见到女儿不给钱,当法官把卢某和玲玲叫到法院后,他又反悔不给钱了。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陈某当晚就被司法拘留。”法官介绍说。
两岁童告父亲,竟被质疑非亲生
2005年,市民孙女士认识了大她两岁的张某并同居。2007年3月,非婚生女儿园园(化名)降生。孙女士没有正式工作,独自一人带着女儿生活非常困难,张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给抚养费。无奈之下,孙女士以园园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他每月给不满两岁的女儿抚养费500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张某辩称,园园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还不确定。由于自己没有工作,如果鉴定证明园园是自己亲生的,自己也只同意每月负担抚养费260元。为了查清这一事实,应孙女士的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和园园生物学父子关系概率值达99.99%,可以认定是亲生女。法院审理认为,非婚生子女园园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张某的现实收入情况,判处张某每月付给园园抚养费300元直到她能独立生活为止。
记者调查
四区半年抚养案近百起
“2009年我们已经受理了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22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15起。”李沧法院法官刘伟春向记者介绍说,今年受案数量比往年增长了3成以上。
“未成年人案件中,涉及抚养费、抚养关系的案件比例一直较多。”市南法院研究室佘云高法官介绍说,近几年来,该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逐渐增多,今年受理的有近30起,其中抚养纠纷占到一半以上。
记者随后从市北法院和四方法院了解的案件数量基本差不多。据粗略统计,今年上半年市内四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抚养案件就约百起,比往年明显增长。办案法官总结说,除了数量增长外,成为原告的未成年人年龄越来越低,以往多是 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讨要较多学费等,如今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讨要基本生活费的也不少。
专家提醒
生育子女前要有准备
有关法官介绍说,由于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法庭诉讼都要有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代劳 ”。某种程度上讲,孩子状告父母实际是父母之间的纠纷。
“由于经济大趋势原因,不少劳动者岗位变动或者收入减少 。对有些当事人来说,以往不算负担的抚养费如今开始拖欠,受案率相对上升。”
青岛维情婚姻咨询中心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年轻夫妻并没有做好生育孩子的准备,从心理准备到经济基础,尤其是独生子女。“有的独生子女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还没有照顾下一代的意识。孩子出生后,夫妻双方还像以往一样通宵上网、跳舞、聚会,或者干脆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时间长了各种纠纷都来了。”
她介绍说,面对很多前去咨询的年轻夫妻,她的建议是,夫妻俩最好和上一代分开住,哪怕是在外租房,独立照顾孩子能培养双方为人父母的责任感,最终受益的是婚姻和孩子。
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