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3日讯(记者 刘建) 男子苏某只有小学文化,却冒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吹嘘自己能够为别人承揽工程 ,骗取别人1万元钱 。近日,四方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对苏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50多岁的男子苏某家住城阳上马,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看到一些人急于承揽工程赚钱 ,他便谎称自己是城阳检察院的检察官,关系门路比较广,能够为别人承揽建筑工程 。2006年6月到12月,苏某称可以为栾某承揽到城阳检察院的建筑工程 ,栾某不知内情相信了他,先后6次被骗走1万元。
栾某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苏某承揽工程的消息,多次催促苏某,苏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后来,栾某到有关部门查询,发现苏某根本不是城阳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遂向警方报案。2008年5月,苏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取保候审。后来,该案由四方检察院提起公诉,苏某到案后退赔了骗取栾某的赃款。
四方法院审理认为,苏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但苏某到案后认罪 、悔罪,并积极退赔了赃款,因此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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