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0日讯(记者 刘纯来) 张某和邻居赵某发生争吵后为报复赵某,将一个矿泉水瓶里装满农药,晚上爬到楼顶将农药灌进赵某家的太阳能热水器里,致赵某的女儿轻微伤。6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经过李沧法院法官两次调解,投毒者张某在赔偿赵某5800多元后,两家握手言和。
>>>回放
“太阳能”竟流出农药
赵某住在李沧区沧顺路某小区,她告诉记者,2008年4月15日晚,她和丈夫因事外出,15岁的女儿萍萍(化名)自己在家。当晚她回家后,看到萍萍躺在床上,看上去很不舒服,她连忙问怎么回事,萍萍说自己在家里洗头了,家中热水器的水有一股很怪的味道。“刚开始我们并没在意。”赵某说,她用手摸了摸女儿的头,放到鼻尖一闻,闻到一股农药味。感觉蹊跷的她推开卫生间的门,一股浓烈的农药味扑鼻而来。
次日晚上,民警接到报警后,当夜取水样并爬上楼顶拍照取证。几天之后,萍萍的头上长出了红色的小疙瘩,并伴有瘙痒和头痛。2008年4月28日,警方取水样化验后得出结论:太阳能热水器的水里含有硫磷成分。2008年5月5日上午,赵某接到警方电话赶到派出所时,警方表示这起投毒案已破获,投毒的对门邻居张某已经被拘留。
>>>起因
邻居因琐事伺机报复
据法官介绍,2008年 4月15日22时许,张某将三四百毫升农药灌入一矿泉水瓶后,从自家窗户爬到楼顶,顺着太阳能热水器出气口处,将农药倒入原告赵某家的太阳能热水器箱体内。赵某的女儿萍萍使用热水器洗头后,出现头皮发红等症状。经法医检验,萍萍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案件发生后,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由于案件的部分关键证据未找到,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对张某不予批捕。”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两家因为楼道堆放杂物发生争吵,张某便伺机报复。
据介绍,案发后,张某作案用的矿泉水瓶等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作案工具找不到了,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张某不予批捕。赵某不服,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结果
法官两次调解促成握手
据介绍,2009年5月11日,萍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5884元。据办案法官介绍,他们进行了两次调解,促成两家握手言和。5月20日,他们促使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法庭认为如果本案处理不好,两家以后还会出现矛盾。“为了解开两家的心结,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办案法官说,他们先找到萍萍的母亲赵某,给其做思想工作;他们又找到被告,向被告指出该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月2日,原告对赔偿数额做了让步,被告又主动给原告1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并当庭将应给原告的赔偿款4868元全部付清。原告对被告表示谅解,并当庭写了申请公安机关撤销对被告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书,法官说“法庭上,原告、被告双方在我们的倡议下,手握在了一起。”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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